
人员操作:加油员需持证上岗,作业时穿 “防静电工作服、绝缘鞋”,禁止穿化纤衣物(易产生静电);加油前需提醒司机 “熄火、拉上手刹”,禁止在车内吸烟、使用手机(手机信号可能引发静电火花);
作业要求:加油时油枪需 “紧密贴合油箱口”(避免油品飞溅),禁止向塑料桶直接加油(需使用金属桶,防止静电积聚);加油量超 200 升时,需分批次加油,每批次间隔 5 分钟(避免油箱过热)。
油罐管理:地下油罐需设置 “防渗层、液位计、温度传感器”,每日检查油罐液位(避免超量存储)、温度(正常≤40℃),每周检测油罐气密性(无泄漏);油罐呼吸阀需安装 “阻火器”(阻止外部火星进入油罐);
输油管道:管道需定期检测 “防腐层”(每两年 1 次),避免腐蚀泄漏;加油岛下方管道需用 “防火盖板” 覆盖,禁止碾压、撞击;管道阀门需 “常开常闭”(非作业时关闭,防止油品泄漏)。
电气设备:加油站内电气设备需符合 “防爆等级 Ex d IIB T4”(如防爆灯具、防爆开关),禁止使用非防爆设备;配电箱需安装 “防静电接地装置”(接地电阻≤10Ω),每月检测接地效果;
消防设施:每台加油机旁配备 “2 具 4kg 干粉灭火器”,储油区配备 “推车式干粉灭火器(35kg)、灭火毯(≥1.5m×1.5m)”;消防沙池(容积≥2m³)需保持干燥,沙子无杂质(每周翻动 1 次);加油站周边设置 “防火隔离带”(宽度≥10 米,无易燃物)。
车辆静电:加油站入口设置 “静电释放球”,司机进入前需触摸释放静电;油罐车装卸油时,需连接 “静电接地夹”(接地电阻≤100Ω),装卸前静置 15 分钟(释放车身静电);
人员静电:加油员作业前需触摸 “静电释放柱”,禁止在站内快速行走、奔跑(避免摩擦产生静电);化纤衣物、围巾等易产生静电的物品禁止带入作业区。
禁止明火:加油站内及周边 50 米内禁止 “燃放烟花爆竹、使用明火烧烤”;维修作业需动火时,需办理 “动火作业许可证”(经消防部门审批),动火点需远离油罐、输油管道(间距≥30 米),配备专人监护与灭火器材;
吸烟管控:站内设置 “禁止吸烟” 标识(每 50 平方米 1 个),巡逻人员每 30 分钟巡查 1 次,发现吸烟行为立即制止并劝离。
油品泄漏起火:若加油枪、输油管道泄漏起火,立即关闭 “加油机紧急切断阀、油罐阀门”,用灭火毯覆盖火源(隔绝氧气),或用干粉灭火器对准火源根部喷射;
油罐车起火:油罐车装卸时起火,立即断开装卸软管,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灭火,同时用消防沙覆盖泄漏油品(阻止扩散);禁止用水灭火(油品密度比水小,会浮在水面蔓延)。
内部报警:通过站内广播通知 “停止作业、疏散人员”,组织员工使用消防设施灭火;
外部求援:拨打 119 报警,说明 “加油站名称、位置、火灾类型(油品火灾)、火势大小”,同时联系油罐车所属单位(若涉及油罐车);疏散周边车辆、人员至安全区域(距离加油站≥100 米)。
灭火后检查:火灾扑灭后,持续冷却油罐、管道(用雾状水喷洒,避免复燃),检测周边可燃气体浓度(用可燃气体检测仪,浓度≤0.5% 为安全);
隐患整改:排查火灾原因(如泄漏点、设备故障),整改后方可恢复作业;清理火灾现场,回收残留油品(禁止随意排放),防止环境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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