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自动报警系维保相关规定介绍
来源: | 作者:pmo9b662a | 发布时间: 2019-06-24 | 640 次浏览 | 分享到:
范围: 
(1)火灾自动报警系统(包括主机、电源、探头); 
(2)自动喷淋灭火系统(包括管路、喷淋泵、各种阀类、电气控制); 
(3)室内消火栓系统(包括管路、消火栓泵、各种阀类、电气控制); 
(4)防排烟系统检查与功能测试; 
(5)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; 
(6)消防广播; 
(7)防火卷帘; 
(8)联动控制; 
主要设备数量如下: 
火灾自动报警系统:感烟探测器1304个,感温探测器310个,手动报警按钮125个,区域报警器13个,集中报警器1个,楼层显示器8个,联动控制器189个,消防广播1122个,消防电话(含播孔电话)125个。应急照明:发电机1个,疏散指示灯282个,应急照明灯785个,消防电梯2个,双电源切换装置51个。消火栓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:电磁阀57个,水流指示器37个,末端放水装置32,消防水泵和稳压泵2+2个,水泵接合器2个,喷头5560个,室内消火栓179个,室外消火栓10个,消火栓按钮179个,消防水泡6个。防排烟系统:排烟风机32个,防火阀(排烟口)93个,防火分隔设施、防火卷帘15个,防火分区26个。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盘一台。贵宾楼火灾报警系统主要设备数量如下:地址码手动火灾报警按钮69个,150毫米电警铃69个,火灾显示器4个,地址码感烟探测器,295个,地址码感温探测器41个,消火栓按钮63个,地址码监视模块140个,地址码控制模块65个,专用电话分机13台,火灾自动报警总控制屏1台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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