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条件
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
1:工程投资额在三十万以上、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上建设单位,直接发包的公共建筑装饰装装修工程;
2:已经确定建筑装饰施工企业;
3: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;
4: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。
申请材料
1:建设单位营业执照、报建人员法人委托书;
2: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【一份】;
3: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书【二份】;
4:施工合同【原件】及中标通知书;
5:施工安全保证措施;
6:按照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等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装饰工程项目,提供监理合同和监理单位资质证书;
7: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租赁合同;
8: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;
9:建筑施工企业购买工伤保险,在项目所在辖区人社局办理 ;
10:新建、改建的建筑幕墙以及改变使用用途的装饰工程项目,需要提交规划手续【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】。
办理流程
1:审核申报资料;
2:承办人根据项目报建的具体情况,需现场踏勘的,由相关人员【2人以上】现场规模踏勘;
3:现场规模踏勘后质安站签章;
4: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提出初审意见,准备上会材料;
5:召开处务会,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核定;
6:审核办理意见后,报委领导签发施工许可审查意见;
7:发放审批或办理结果。
总结,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,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,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,但是每个城市的标准都不是很相同,所以建议还是去消防窗口咨询一下比较好。